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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年第二次專技考試高考快訊(營養師、護理師、牙體技術師)
系所公告
張貼人:Admin ╱ 公告日期:2015-04-09104年第二次專技考試高考快訊 - 營養師、護理師、牙體技術師104年第二次專技考試高考作業事項公告:
一、 應屆畢業生及延修生集體報名注意事項:
1. 採個人網路線上報名,無須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。
2. 由校方統籌造冊送交考選部審查。
3. 考試日期:104 年7 月25-26 日(牙體技術師為7 月26-27 日)。
4. 考區設置:臺北、臺中、臺南、高雄、花蓮、臺東(自行選擇,牙體技術師僅臺北) 。
5. 報名費:1,800 元,牙體技術師2,900 元(含實地考試材料費)。已完成報名手續者,須符合考選部退費規定者,始得申請退費。
二、 作業流程:
學生個人於考選部網路報名資訊系統http://register.moex2.nat.gov.tw 進行網路報名→列印暫准報名切結書(1.親自勾選及簽名,2.學生證正反面影本)、報名履歷表(1.簽名,2.正面--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片1 吋1 張,3.背面--黏貼有顯示繳費金額的收據或系統列印之信用卡繳款憑證)或3.造字申請書(罕見姓名用)→送交班代彙整後統一繳至註冊組→註冊組線上審核報名資格→註冊組統一造冊(報名清冊)送交考選部。
三、 填寫報名系統及報名書表注意事項:
1. 正確選取考試名稱及年度,再進行報名作業;慎選考區應試,一經選定,不得更改。
2. 應試資格分類點選「以學歷資格報考者」;最高教育程度點選「學士」;在學狀況點選「就讀大專院校」;應考學歷學校點選「私立臺北醫學大學」;「畢肄業」點選「畢業」;是否為應屆點選「是」;畢業年度點選「104」;畢業月份點選「6」;務必填寫學號 (B××××××或E××××××)。
3. 通訊資料供寄發入場證、成績及結果通知書、考試及格證書用,請務必填寫可收信且104 年10 月底前不變地址。
4. 報名書表檔案含暫准報名切結書、報名履歷表及專用信封,應屆畢業生及延修生僅須列印暫准報切結書及報名履歷表。
5. 非身心障礙或行動不便者,請勿於報名履歷表之「申請特別試場」欄簽名;黏貼於報名履歷表之照片為最近1 年內1 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 張(背面請書寫姓名、考區、報考類科)
6. 僑生、華僑、無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,請黏貼護照及居留證影本(需含國籍、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護照號碼)。如已完成申辦中華民國統一證號之非本國籍之外國人,於報名履歷表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欄位,請一律填寫10 碼之統一證號。
7. 非身心障礙或行動不便者,請勿於報名履歷表之「申請特別試場」欄簽名。
8. 未趕上104.07.06 前寄繳畢業證書影本者,考選部於寄發之入場證上均加註「暫准報名」字樣,考試當天一律攜帶畢業證書影本(右上角填寫考區、類科、入場證號查對)應試。考試當天未攜帶畢業證書影本者,不准入場應試,如有入場應試情形,成績不予計算。
四、 校內統籌承辦人員:註冊組沈育兆組長 分機:2118,
牙體技術師:林詩涵小姐 分機2115
護理師、營養師:劉亭吟小姐 分機:2110
五、 其他相關時程及其他資訊如附件。
一、 應屆畢業生及延修生集體報名注意事項:
1. 採個人網路線上報名,無須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。
2. 由校方統籌造冊送交考選部審查。
3. 考試日期:104 年7 月25-26 日(牙體技術師為7 月26-27 日)。
4. 考區設置:臺北、臺中、臺南、高雄、花蓮、臺東(自行選擇,牙體技術師僅臺北) 。
5. 報名費:1,800 元,牙體技術師2,900 元(含實地考試材料費)。已完成報名手續者,須符合考選部退費規定者,始得申請退費。
二、 作業流程:
學生個人於考選部網路報名資訊系統http://register.moex2.nat.gov.tw 進行網路報名→列印暫准報名切結書(1.親自勾選及簽名,2.學生證正反面影本)、報名履歷表(1.簽名,2.正面--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片1 吋1 張,3.背面--黏貼有顯示繳費金額的收據或系統列印之信用卡繳款憑證)或3.造字申請書(罕見姓名用)→送交班代彙整後統一繳至註冊組→註冊組線上審核報名資格→註冊組統一造冊(報名清冊)送交考選部。
三、 填寫報名系統及報名書表注意事項:
1. 正確選取考試名稱及年度,再進行報名作業;慎選考區應試,一經選定,不得更改。
2. 應試資格分類點選「以學歷資格報考者」;最高教育程度點選「學士」;在學狀況點選「就讀大專院校」;應考學歷學校點選「私立臺北醫學大學」;「畢肄業」點選「畢業」;是否為應屆點選「是」;畢業年度點選「104」;畢業月份點選「6」;務必填寫學號 (B××××××或E××××××)。
3. 通訊資料供寄發入場證、成績及結果通知書、考試及格證書用,請務必填寫可收信且104 年10 月底前不變地址。
4. 報名書表檔案含暫准報名切結書、報名履歷表及專用信封,應屆畢業生及延修生僅須列印暫准報切結書及報名履歷表。
5. 非身心障礙或行動不便者,請勿於報名履歷表之「申請特別試場」欄簽名;黏貼於報名履歷表之照片為最近1 年內1 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 張(背面請書寫姓名、考區、報考類科)
6. 僑生、華僑、無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,請黏貼護照及居留證影本(需含國籍、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護照號碼)。如已完成申辦中華民國統一證號之非本國籍之外國人,於報名履歷表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欄位,請一律填寫10 碼之統一證號。
7. 非身心障礙或行動不便者,請勿於報名履歷表之「申請特別試場」欄簽名。
8. 未趕上104.07.06 前寄繳畢業證書影本者,考選部於寄發之入場證上均加註「暫准報名」字樣,考試當天一律攜帶畢業證書影本(右上角填寫考區、類科、入場證號查對)應試。考試當天未攜帶畢業證書影本者,不准入場應試,如有入場應試情形,成績不予計算。
四、 校內統籌承辦人員:註冊組沈育兆組長 分機:2118,
牙體技術師:林詩涵小姐 分機2115
護理師、營養師:劉亭吟小姐 分機:2110
五、 其他相關時程及其他資訊如附件。
最後修改時間:2015-10-14 AM 10:01